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对一些特殊要求的场所,特殊的保护对象,其保护方式可分为全淹没应用和局部应用,那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?
全淹没应用方式是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,细水雾雾滴能像气体一样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弥散性,充满整个空间,保护其内部所有的保护对象。
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,每套细水雾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数量不应大于3个。单个防护区的容积,对于瓶组系统不宜超过260m3,对于泵组系统不宜超过3000m3(对于超过3000m3的防护区,宜将该防护区分成多个分区进行保护)。
局部应用方式是向保护对象直接喷放细水雾,使足够的细水雾覆盖或包扩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。当火灾可能发生在某一设备或设备的某一个或几个部位的危险场所,可采用局部应用方式。
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,喷头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0.5m,其设计流量应为其保护面积内所有喷头的流量之和。